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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校(园)方责任险材料及报案说明
2016-12-26 14:56  

一、   校园方责任险索赔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     诊断证明书(加盖医院公章)

2.     门诊病历本

3.     各种药费单据(须加盖医院公章)

4.     如果住院,另外须提供(都需加盖医院章):住院证、出院证、各种检查报告、用药明细费用总清单、住院病案记录(复印件必须加盖医院骑缝章)

5.    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
6.     如果学生办有居民医疗保险,需报完医疗保险之后再办理报销校园方责任保险(住院材料复印件盖章)。若居民医疗保险没有报销,校方责任保险需报原件材料。

二、必须是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,在意外受伤之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报案。报案时需提供学生年级及保单号和住院信息。

13级报案电话:13839801898

   14级、15级报案电话:15503980553

保单号如下:

13级不需要保单号

14保单号:PZZF201541120000000042

15保单号:PZZF201541120000000043

15保单号:PZZF201541120000000030

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处董文霞老师联系:21830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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